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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项目通知
01
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第四批次)申报指南
一、天使母基金简介
成都高新区计划五年设立总规模100亿元天使母基金。天使母基金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母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各类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在成都高新区投早投小投科技,招引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大力支持科学家、企业家将科技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天使母基金具有“出资比例高、地域限制少、投资弹性足、返投认定活、激励力度强”五大优势。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或“母基金管理人”)承担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管理工作。
(二)合作需求方向
本次拟重点征集主导产业(高考生)及重点赛道(特长生)两个类别共计7个需求方向子基金(详见下表)。主导产业(高考生)子基金对其选定方向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60%,重点赛道(特长生)子基金对其选定方向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50%。申请机构可以选择以下至多一个需求方向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机构需根据申报类型按照评分要点(附件1-1或附件1-2)填报数据并上传相应依据,同时需填报申请表(附件2)、申请方案(附件3,需提供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申请附表(附件4)、申报附加材料清单(附件5)、合规自查表(附件6)、承诺函(附件7,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廉洁承诺书(附件8,需提供盖章扫描版);
(二)申报材料中仅机构排名可以子基金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所属投资平台为准,其余部分以基金管理机构数据为准;
(三)子基金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主要指管理机构所属投资平台参与本基金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在中基协备案)、拥有子基金决策会议表决权人员,如申报资料中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在基金投资期内发生变动视同触发关键人士条款;
(四)基金管理机构及子基金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提供的基金业绩数据如DPI、IRR、MOIC及个人项目投资和退出数据等,须在尽调中提供完整底层资料和凭证,方可作为有效数据填报;
(五)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一经发现存在刻意资料造假、虚假申报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直接取消合作。
(四)申报操作流程
(一)公开征集。子基金申请机构根据本指南要求,选择子基金申报方向,编制子基金设立方案,向母基金管理人进行申报。
(二)初步筛选。母基金管理人根据申请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筛评审,原则上主导产业(高考生)方向选择3只子基金,重点赛道(特长生)每个方向各选择1只子基金。初筛评审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子基金进入排名,主导产业(高考生)方向排名前三名的,重点赛道(特长生)各方向排名第一的进入下一步洽谈。若入选子基金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可替补下一名进行洽谈,每个方向最多替补一次。
(三)预审立项。母基金管理人对达成合作意向的子基金框架合作方案开展预审立项。
(四)尽职调查。母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预审立项的子基金申请机构、管理机构(或拟设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需要征集专家意见的子基金框架合作方案,由母基金管理人组织产业、投资、法律等外部专家,对子基金框架合作方案进行独立评审。
(五)投资决策。母基金管理人按照天使母基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对优化后的子基金框架合作方案进行投资决策。
(六)社会公示。母基金管理人完成子基金决策审批程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七)方案实施。社会公示无异议的,母基金管理人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子基金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书起草、谈判、修订工作,形成最终版本后由天使母基金签署盖章并依据协议进行资金拨付。
(八)投后管理及退出。母基金管理人负责开展天使母基金投后管理,子基金绩效评价,办理投资回收与退出。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本次为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第四批集中申报,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选择合作方。本次集中申报统一通过申报系统填报提交,自2024年6月14日10:00起至2024年7月5日17:00止,申请机构登录申报系统正式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网址:http://angelfund.cdhtivc.com
(二)申报类型
申请机构可以选择至多一个需求方向子基金进行填报(详见本申报指南第二条)。
(三)联系方式
子基金申报咨询:
杜老师028-85987754
黄老师028-85987714
联系邮箱:cdhtangelfund@163.com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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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4年“守重”企业公示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申报企业2023年度的合同信用信息等情况进行记录汇集评价并向社会公示。
新申报企业应在我区注册登记满三年,符合《成都市“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且在公示年度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可自愿申报成都市市级“守重”企业公示。
年度申报企业公示必须是上一年度取得成都市市级“守重”公示的企业,符合《成都市“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2022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可通过成都信用网查询。
http://credit.chengdu.gov.cn/www/index.html#/m///home
二、申报时间
新申报及年度复审企业登录成都市 “守重”企业公示系统,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还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公示活动。
http://scjg.chengdu.gov.cn/cdscjgj/c134272/zwfw.shtml
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潘燕丽
联系电话:028-8596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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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微信公众号:CHEC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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