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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项目通知
01
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时间
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至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每月汇总、审核、公示1或2批,各批次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或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科技厅组织市(州)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从3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每月汇总、审核、公示1或2批,各批次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或20日(双休和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二)申请网址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注意事项:
1.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
2.结合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最终数据填写,若尚未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报告,则根据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填写。其中研发费用总额为自动累计,需要点击“添加研发项目”“新增”,填写2023年进行的研发项目信息。
3.研发项目名称应遵循一定范式,比如“***的研发”,不可以填写产品名称或生产型项目的名称。
4.上年度企业主要产品情况表须填写 1-3 个产品名称及技术领域,点击“新增产品”即可开始填写。
5.产品名称不能简单填写产品型号,技术领域不能选择“无”。
6.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表,可以点击“获取知识产权信息”。若无法获取,只能点击“新增知识产权”人工上传资料。
7.新增知识产权有以下要求:
(1)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
(2)必须上传知识产权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国知局出具的缴费凭证);
(3)专利授权时间超过一年的,除了专利证书还须附上近一年内国知局出具的年费缴费凭证;
(4)受让的专利须附上国知局出具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8.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按照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标准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附件。
9.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情况表,如企业是研发机构须上传政府部门印发的文件及附件。
10.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情况表,系统可自动获取。
(四)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028-86676329
成都市科技局:028-62788679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028-8598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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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一、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
1.申报人应为在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报人应为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4.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不早于2021年1月1日);
6.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7.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国家和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天府峨眉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均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且有申报企业盖章;
2.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未做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的访问类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提供留学邀请函、留学完成证明信、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
3.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5.企业注册和发展证明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等);
6.申报人创办企业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7.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和涉及申报项目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按重点类、优秀类、启动类分别给予每户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主要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如遇市本级财政同级预算单位,将不能横向拨款,故取消市级匹配资助。
二、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学有所成回国来蓉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省内应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取得重要的学术成果。
已获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我省往年入选项目,或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天府峨眉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均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且有申报企业盖章;
2.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未做留学人员身份认证的访问类留学回国人员应同时提供留学邀请函、留学完成证明信、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
3.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有关职称证明复印件;
5.如申报项目有相关专利技术的,应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6.申报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申报人所在单位接受科研资助的账户信息(含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8.涉及申报项目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助经费及用途
对评审通过的资助项目,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2019年1月1日后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如遇市本级财政同级预算单位,将不能横向拨款,故取消市级匹配资助。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和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线上申请。申报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服务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审核后,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附件。线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下载打印《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或《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申报人持相关申报材料报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审核。不予受理不符要求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依规择优推荐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
省专家服务中心账号管理员:16678973780
(二)线上审核。申报材料按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人社局、省专家服务中心依次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线上审核期间,请申报人关注审核进度,按审核反馈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或材料,逾期未按要求补充完善申报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资格。线上审核截至2024年6月7日。
(三)提交线下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鼓励申报本次项目的申报人积极参加2024年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条件,且进入2024年四川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项目(团队项目限为负责人),按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入围决赛加1分的方式给予评审加分,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人账号可自行登录系统注册申请。系统操作手册将在“四川专家”微信公众号“专家服务-留学生工作”栏目共享。详见附件4。省专家服务中心账号管理员(技术支持):16678973780。
(三)在各申报环节相应截止时间后,线上申报系统将自动锁定。申报人应尽早线上申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审核情况,避免影响申报进度。线上审核期间,需要更正或完善信息的,将直接退回申报人,请申报人再次完善后提交。涉密项目不进行网上申报。
(四)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全过程,在申报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申报项目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形,均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资助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资助经费。
(五)国家和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往年入选者或已享受国家级人才计划、我省“天府峨眉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均不再重复支持。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5155164
电子邮箱:gxrcc508@126.com
地 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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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开展《四川省工业领域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一、征集范围
聚焦四川省六大优势产业发展和工业碳达峰重点领域,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行业,重点征集节能降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工业节能降碳。一是有关行业广泛应用的生产过程节能新工艺或工艺替代技术,重点工序或关键设备革新优化技术,工艺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二是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制氢、氢能利用、新型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电能替代、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等。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以及数字化、智慧化能源管控技术等。四是低碳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碳捕集利用封存、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等工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五是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2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电机、变压器、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泵等通用设备。
(二)工业节水。包括废污水再生利用、高效冷却或洗涤、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用水智能管控以及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节水技术装备。
(三)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类。工业固废减量化主要是指有关行业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是指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渣、化工渣、废石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设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要是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机动车、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旧纺织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废玻璃、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艺技术设备。
二、申报流程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四川行政区域内。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行为等。申报的技术装备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二)本次项目征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于2024年5月24日前向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其中《四川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邱瑶028-87359455/ 方大炜028-83345071
电子邮箱:david_f2187@163.com
联系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9楼成都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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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开展2024年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入驻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基地名单见附件1),并在基地内租用场地开展生产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本次补助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7月7日期间(以下简称2022年期间)和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3年期间)。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二)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
(三)企业申报的场地租金支出费用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市)县补助。
(四)企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基地内正常生产经营。
(五)申报2022年期间补助的企业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
(六)申报2023年期间补助的企业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
三、支持标准
(一)申报2022 年期间补助:对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7月7日期间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最低1万元的补助。
(二)申报2023年期间补助:对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四、其他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5月30日前,按照文件要求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罗老师,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并将全套纸质申报资料(1份,含PDF格式及word电子文档)提交至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胡老师028-85339186/舒老师028-89109889
地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52办公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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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关于2024年开展成都市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2022年期间奖励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或年度营业收入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的民营企业。母公司或总公司在蓉企业以其全部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准,母公司或总公司不在蓉企业以在蓉部分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准。子公司与母公司或总公司不能同时申报。主营业务为烟草、房地产的企业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奖励标准
对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年度营业收入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相应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2023年期间奖励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年度营业收入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奖励标准
对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 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年度营业收入净增长100亿元及以上),相应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三、其他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6月30日前,按照文件要求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企业登录地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罗老师,028-63911260)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并将全套纸质申报资料(1份,含PDF格式及word电子文档)提交至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舒老师028-89109889
地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952办公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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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关于开展“第12届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参展补贴政策申报的通知
一、支持对象
1、参加第12届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指2024年4月11日—4月14日在成都世纪城会展中心举办的第12届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的成都高新区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企业登记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和统计关系须在成都高新区)。
2、企业管理规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开展商贸流通发展和管理工作,近三年未发现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二、支持标准
对参加第12届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的企业,按照每个展位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和搭建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展位面积400㎡及以上的,单个展位补贴不超过10万元;展位面积400㎡以下的,单个展位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参展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查询有无违法行为截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人代表有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或地方信用网站信用报告。
4、展位合同、发票、付款回执(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5、搭建合同、发票、付款回执(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其它参展佐证材料(如展位现场照片等)
以上材料均为申报材料要件,如有缺失视同无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5月20日10:00 —2024年5月27日17:00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通过“高新通”平台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网址:https://www.cdhtqyfw.cn/
1.登录账号。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高新通”进入“政策申报”页面进行申报;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相关操作(可通过点击“高新通”网页右侧“智能客服”,输入“个人账号注册”或“绑定企业”查询相关操作指南)。
2.查找政策。在“高新通”首页输入查找“成都高新区第12届成都交子汽车消费节”参展补贴政策,点击“立即申报”。
3.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可在“个人中心→业务办理→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4.等待审核结果及资金拨付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政策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整体流程:初审→复审→公示→收据审核→审核拨付)。
五、其他事项
申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028-86026551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28-85225102
政策申报QQ群:72210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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