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最新申报项目来了!请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2023年11月19日

高新区项目通知

01

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相关支持条款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11月10日9:00 —2023年11月30日17:00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流程

1、登录账号。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登录成都高新区官网网址:www.cdht.gov.cn,点击首页—右侧“高新通”或直接登录12345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高新通网址:https://www.cdhtqyfw.cn/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进行申报;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相关操作(可通过点击“高新通”网页右侧“智能客服”,输入“个人账号注册”或“绑定企业”查询相关操作指南)。系统将于11月10日9:00正式开放;

2、查找政策。可直接登录“高新通”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或“查看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2023年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查找拟申报的政策事项,点击“立即申报”。

3、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资料填报后,可在“账号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4、等待审核结果及资金拨付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政策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整体流程:资料初审→资料复审→资格审查→名单确认→收据填报→资金拨付)。

5、公示通过后,填写收据信息,并按照要求打印盖章后上传,等待部门审核。

6、收据审核通过后,等待部门拨款,完成申报。


(二)“免申报”事项申报流程

1、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提示,“免申报”相关通知事项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

2、于手机短信收到后两天内登录12345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高新通),找到“申报入口”点击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2023年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政策”,查找免申报的政策事项,点击事项右侧的“提交收据”。

3、提交收据。点击对应事项右侧“编辑”按钮,下载承诺书和收据模板,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上传承诺书和收据。

4、等待审核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政策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如“审核驳回”,请企业登录“高新通”,进入网页右上角“账号中心→政策通→申报政策记录”,点击“编辑”,根据部门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核。(整体流程:收据填报→拨付)。

5、等待资金拨付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提示,资金拨付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如“资金拨付失败”,若有疑问请咨询“申报指南”中“申报咨询电话”。如“资金拨付成功”,则此次申报流程结束。

☞上述申报过程中所涉及的系统操作相关问题,可进一步咨询高新通技术咨询人员:028-85225102。所涉及的流程进度等问题,可进一步咨询【三、受理条款及部门】中相关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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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首次认定的申报通知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季度认定、年度兑现方式安排。第四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通”进行线上申报(网址链接:https://www.cdhtqyfw.cn/#/(高新通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站首页选择“政务通”下拉查看更多,依次点击“认定类”、“2023年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查看申报指南后,点击立即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资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非高污染企业。

2、企业未上市。

3、潜在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5年以内(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企业成立5年(不含)-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不足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估值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内容为依据。

4、被认定为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后,达到独角兽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成都高新区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

5、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机构,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6、本实施细则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本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企业培育处

联系电话:王老师028-63911980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028-8522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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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重点支持的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方向申报工作通知

一、支持方式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改造升级、扩大再生产。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而实施的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按照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金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三、支持对象

符合支持方向的中小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企业所属行业及实施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4.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事故。

5.在我区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2021年1月1日以后备案,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投产的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和扩大再生产项目。项目立项等手续完备,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规定,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发票出具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四、申报方式

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线上系统填报后,向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五、其他要求

(一)已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企业相同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或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奖励项目除外)

(二)票据必须有对应的公对公银行汇款凭证。

(三)请于2023年11月17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word和盖章扫描PDF)统一报送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拒绝邮寄、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李老师028-6805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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