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最新申报项目来了!请企业抓紧时间申报!
2023年09月07日

高新区项目通知

0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前期组织开展了2023 年度大企业“发榜”工作,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论证筛选后,形成一批大企业技术需求榜单,为做好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270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http://zjtx.miit.gov.cm/点击“大中小企业融对接表》(附件 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同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非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并主动对接引导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需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并提供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初审汇总后统一报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需求对接方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汇总各市(州)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推送至“发榜”大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


(二)其他要求

一、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见附件2),请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并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4),同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

二、请“揭榜”中小企业于2023年9月8日前将《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盖章版《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建议胶装)及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文档)送达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拒绝邮寄、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28-68058692、85170861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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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主要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聚焦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征集储备一批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支撑性、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

(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主要面向已获得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二级节点,标识纽带作用发挥明显,解决行业、领域发展难点痛点问题,促进行业、领域创新发展等,征集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应用标杆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4.在四川省内具有与从事标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资金、人员、技术能力以及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能力,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成的行业节点接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平台。

6.项目入库主体与建设主体一致,已入库或已建成并运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不再重复入库。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获得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二级节点承建单位。

2.项目所属二级节点累计标识注册量不应少于1亿个,累计标识解析量不应少于1亿次,接入企业数不少于100家。

3.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分别根据附件1、2及附件3、4的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申报单位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推荐表(见附件5)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评选。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组织申报项目论证、网上公示,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四、其他要求

请区内相关符合条件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和创新应用申报条件,准备申报材料。请于9月8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能源处(高新区管委会9楼946办公室外),同时将电子申报书(盖章扫描pdf版)和项目推荐表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56899713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028-8519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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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首次认定的申报通知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2 版)》(成高科创〔2022〕2号)精神,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拟于近日启动2023年第三季度独角兽(潜在)企业首次认定(见2022版实施细则(十七)支持企业梯度发展-支持方向3)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成都高新区独角兽(潜在)企业认定工作采取常态化申报、季度认定、年度兑现方式安排。第三季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通”进行线上申报(网址链接:https://www.cdhtqyfw.cn/#/(高新通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并按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网站首页选择“政务通”下拉查看更多,点击“2023年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奖励”查看申报指南后,点击立即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资料。


二、申报条件

1、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属于电子信息、生物、新经济等产业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记录、重大负面报道,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非高污染低产出行业企业。其中纳入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业需配合火炬统计报送。

2、企业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个梯度的首次认定及奖励,同时满足两个及以上梯度认定条件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予以首次认定及奖励,已认定高梯度的不再认定低梯度。

3、企业未上市。

4、潜在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5年以内(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亿美元,或企业成立5年(不含)-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5亿美元;

独角兽企业: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为截止日期,企业成立不足10年(不含),其投后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最新一轮融资协议签订时间须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之间;估值以最新一轮融资协议内容为依据。

5、被认定为成都高新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后,达到独角兽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成都高新区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

6、企业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本政策与其他政策相重叠的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享受本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冲突的,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科技企业培育处

王老师 028-63911980

系统故障咨询电话 028-8522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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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和2023年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大数据发展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工作,切实做好《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21〕61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的通知》(成新经济〔2023〕2号)落地工作,特开展2023年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和2023年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性试点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链接:https://www.cdxjj.net/)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注册登录

新注册企业可登录平台注册登记,并完善相关信息;已注册企业可直接登录并申报。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8月25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扫描PDF上传)。

(三)区(市)县初审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形成《成都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10)和《成都市建设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综合试点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15),盖章扫描上传。


三、联系方式

贾老师19398151045

陈老师 028-6392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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