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成都高新区印发
《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若干政策意见》,从16个具体方向,
支持企业壮大规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
超燃!成都高新发布16条新政!每年3亿+资金支持企业研发,更多“惊喜”→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服务,
加大对企业创新能力和质量效 益提升的支持,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等11部门印发了
《关于优化产业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
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
工商、税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依规履行统计报表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营业务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和淘汰的产业领域的企业可享受本意见各项措施支持。《政策意见》具体条款中,对支持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申报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事故、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每年 7 月前,申报起止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本细则中对《政策意见》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通行材料如下:
3.上年度企业税收缴纳证明(含各税种金额,须税务部门认可)(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每年申报截止日前交受理部门审查存留。
(三)《政策意见》“(十四)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中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本细则申报规程中“(十一)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申报流程分为通行流程和附加流程两部分,附加流程按照本细则中对《政策意见》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通行流程如下:
(二)附加流程原则上在受理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后进行,并在公布拟支持企业名单之前完成。
(三)《政策意见》“(十四)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中各项目申报流程按照本细则申报规程中“(十一)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的具体规定执行。
摄影 侯零凯▲
参照科技部火炬计划评价体系,设立年度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奖、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奖、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奖,对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参与评选的企业、对参评企业及直接参与评选工作的企业员工给予奖励。
●支持方向 1:
经专委会评选排位后,对获得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奖、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奖、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奖排名 1 —3 位、4—15 位、16—30 位的获奖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人民币、50 万元人民币、20 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方向 2:
火炬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且按要求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完成报表填报并通过审核的企业。对参评未获奖企业,给予每家企业 5000 元人民币的一次性企业诊断专项补贴。●支持方向 3:
对所有参评企业所指定的一名火炬统计工作专员按照每人每年税前 2400 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工作补贴,同一人在多家公司担任统计专员的,只予以一次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统计处 ,85339337
鼓励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大型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以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为主要内容,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并给予签约单位个性化定制支持。
对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一事一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企业,与管委会补充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的,可延长合作协议支持期。
●支持方向 1:
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上一年度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10 亿元的大型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5 亿元的全资校办企业、年 R&D 研发投入超 10 亿元的科研单位。经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 10 亿元的大型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高于 5 亿元的全资校办企业、年 R&D 研发投入超 10 亿元的科研单位,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产出能力、提升产业增加值率,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给予定制化支持。具体标准“一事一议”。●支持方向 2:
成都自主创新示范区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一事一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企业。支持已与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合作、一事一议等专项合作协议的企业,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加大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技产出能力、提升产业增加值率,与管委会补充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延长合作协议支持期。具体标准“一事一议”。【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电子信息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局企业服务处 ,87932718
▶ 生物企业
生物产业局企业服务处,60102164
▶ 其它工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517086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新经济局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处,60107256
▶ 商贸服务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 68058688
▶ 其它规上服务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9765063
▶ 全资校办企业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 科研单位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支持方向 1:
区内高新技术企业、与成都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的企业,且上年度 R&D 经费超过 100 万元。按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 50%资金奖励,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奖励。●支持方向 2:
申报年度研发投入较上年度增长超过 1000 万元的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实际增长额的 5%给予最高 5000 万元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87359455
摄影 白熙▲
●支持方向 1:
企业需有完善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⑤上年度火炬统计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5%的企业⑥与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一企一政策或经管委会认定同意的重点企业联合开展研发,指企业与境外全球 200 强大学、全球 200 强研究机构和世界 500 强企业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境外合作方,应具有申请项目所属领域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研发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开发、引进,以及对技术适应性的改进。申报企业项目投入,以自筹为主,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 3 倍,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 3%。对与境外大学、境外研究机构和境外企业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区内企业,按照中方实际到位资金的 30%,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支持方向 2:
⑤上年度火炬统计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5%的企业⑥与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一企一政策或经管委会认定同意的重点企业。境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指企业在境外依法设立的、利用当地资源从事科技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产权隶属关系。境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的形式包括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依法在境外设立的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或是设在境外企业内部的非独立法人的独立研发部门或分支机构。应配备专职研发人员或管理人员,有持续的研发活动。所支持对象为上一年度内设立境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的企业,逾期不予受理。
对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分支机构,按每个分支机构 10 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开展的符合本政策的国际研发合作费用给予支持,具体金额在不超过最高支持金额上限内,结合年度预算情况安排。【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来源:四川日报 ▲
●支持方向 1:
⑤上年度火炬统计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5%的企业;⑥与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一企一政策或经管委会认定同意的重点企业。企业须为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且在立项批文及合同中有明确项目编号。企业应在获得国家立项批复和国拨资金到位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照企业实际获得国拨资金的 2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 ,63911985
●支持方向 2:
上年度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企业。1. 获得国家级上述称号的企业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上述称号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2. 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且通过认监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及 CNAS 认可(纳入科技部火炬统计评价机构优先);省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及 CNAS 认可。3. 企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有效期、变更、扩项的情况不予以支持【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87359455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 联系电话 85339005
●支持方向 1:
1. 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为:税务解缴关系(国、地税)在成都高新区的企业及营利性事业单位;住所在成都高新区的非营利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2. 资助申请由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提出,申报时间以申报指南公布的明确时间阶段按批次受理。3. 专利授权具体资助额度以专利授权公告日作为政策适用时间的判断依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资助以登记日或注册日作为政策适用时间的判断依据。4. 申请专利年费补贴需满足专利自申请年度起已维持有效状态满 6 年,并于上一年度已实缴第 7 年及以上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1. 中国(含港澳台)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最高每件资助 3000元。2. 通过 PCT 途径、或事先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密审查后直接申请国外发明专利而获得的欧洲、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授权(职务发明),每件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其申请授权阶段及权利维持的成本费用总额,最高每件资助 5 万元,其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职务发明)最高每件资助 2 万元。3. 对上一年度已实缴的第 7 年及以上的中国(含港澳台)有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年费,按当年实际缴纳金额给予最高 50%资助。 4.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每件资助 1500 元。6. 中国(含港澳台)注册商标每件资助 500 元。7. 欧洲、美国、日本注册商标每件资助 4000 元,其它国家注册商标每件资助2000 元。8. 涉外知识产权项目每个最多支持向 2 个国家的申请。9. 中国(含港澳台)知识产权项目资助限额为企事业单位每家每年 50 万元;涉外知识产权资助限额为企事业单位每家每年 50万元。【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知识产权处,63911980
●支持方向 2:
1.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上一年度新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称号。2. 质量技术服务机构为针对产品、服务、人员、机构或其它对象开展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方面向高新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并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获得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1. 对新获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示范机构给予单项 20 万元支持,每家机构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2. 对质量技术服务机构按上年度向高新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费用总额的 20%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支持。【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科技人才局知识产权处,63911980
▶ 质量技术服务机构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85339005
摄影 蓝莲花 ▲
●支持方向 1:
1.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的企业应为在国际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其它为参与单位2. 主导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应为标准唯一起草单位或排序前两名的起草单位3. 国际标准应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 ISO 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其它全球市场公认的国际标准制定组织如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等立项或批准发布。4.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应为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权威部门立项或批准发布5. 行业标准应为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准发布6. 地方标准应为四川省或成都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或批准发布7. 团体标准按照社会团体规定的程序批准发布,且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相关信息8. 标准立项或发布日期应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含)之后,2017 年 9 月 19 日(含)之后获得过高新区奖励的标准不能申报此项奖励1. 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 万元、6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奖励;对主导修订上述标准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 30%给予奖
2. 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按标准项目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15 万元的奖励;对参与修订上述标准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 30%给予奖励
3.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含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可分阶段奖励(第一阶段:标准立项后奖励 30%,第二阶段:标准发布后奖励 70%),也可标准发布后一次性奖励
4. 团体标准发布且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5. 同一标准项目有多个参与单位的,奖励资金按项目给予,各参与单位实际获得资金由相关方自行协商分配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85339007
●支持方向 2:
1. 申报或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2. 试点示范申报、立项或验收日期应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1. 通过立项的试点示范可分阶段奖励(第一阶段:立项后奖励 30%,第二阶段:验收通过后奖励 70%),也可验收通过后一次性奖励。2. 未通过立项的试点示范经评审后,给予 1 万元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85339007
●支持方向 3:
1.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大奖或提名奖;2. 获奖时间应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含)之后。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质量大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00万、50 万、20 万奖励;对获得提名奖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 50%给予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85153124
● 支持方向 4:
1. 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且经专家组评审,得分在 500 分及以上2. 获得专家组评审结果时间应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3)已获成都市市长质量奖大奖或提名奖的企业不再申报此项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处,85153124
● 支持方向 1:
⑤上年度火炬统计中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5%的企业;⑥与高新区签订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一企一政策或经管委会认定同意的重点企业。当年支持创新型产品的数量根据评定分数和预算情况择优支持。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 200 万的产品,按销售收入的 5%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 支持方向 2:
1. 上年度 12 月 31 日前首次进入中国(内地)、西南地区、成都市,并在高新区内开设的第一家门店或者专柜;2. “首店”企业运营面积达到 30 平方米及以上;入驻商业运营单位(机构)的“首店”品牌企业(专柜)双方签约两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按每品牌中国区“首店”、西南地区“首店”、成都市“首店”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年最高 200万元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8058688
● 支持方向 1:
1. 高新区企业、机构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国际性会议、论坛等国际科技交流活动。主办或承办的活动对促进成都高新区开放创新、国际合作具有一定影响。2. 活动已获得成都高新区类似资金补贴的,不再受理申报;活动委托服务方不能申报补贴。经认定,给予活动费用最高 70%、最高 100 万元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科技人才局科技处,63911985
● 支持方向 2:
参加经成都高新区认可的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展会并发生费用的工业企业按照参展费(展位费和布展搭建费)的 50%,给予最高100 万元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电子信息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局招商与产业发展处,81140057
▶ 生物企业
生物产业局企业服务处,60102165
▶ 其它工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517086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新经济局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处,60107256
● 支持方向 1:
营业收入突破 2000 万元,经申报获批列统的制造业法人企业针对主营业务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的制造业法人企业,政策期内年营业务收入突破 2000 万元,申报纳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列统后,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电子信息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局招商与产业发展处,81140057
▶ 生物企业
生物产业局企业服务处,60102165
▶ 其它工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85170861
● 支持方向 2: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 2000 万元(批发业)、500万元(零售业)、200 万元(住宿业)、200 万元(餐饮业),经申报获批列统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法人企业针对主营业务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法人企业,政策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 2000 万元、500 万元、200 万元、200 万元,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列统后,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8058688
● 支持方向 3:
营业收入突破 1000 万元,经申报获批列统的服务业法人企业针对主营业务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租赁经营及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法人企业,政策期内年营业收入突破 1000 万元,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首次列统后,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新经济局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处,60107256
▶ 其它规上服务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9765063
● 支持方向 4:
经申报获批列统,产值突破 1 亿元的建筑业法人企业针对主营业务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的建筑业法人企业,申报国家“四上”企业库并列统后,政策期内年产值首次突破 1 亿元,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公园城市建设局建设管理处,85184755
● 支持方向 5:
年产值(收入)增长 10%(及以上)的“四上”列统企业针对政策期内年工业总产值增长 1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 5 万元奖励;针对政策期内年销售收入增长 10%(及以上)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销售额(营业额)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 5 万元奖励;针对政策期内年营业收入增长 10%(及以上)的其它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 1000 万元,给予 5 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 200 万元。【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 电子信息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局招商与产业发展处,81140057
▶ 生物企业
生物产业局企业服务处,60102165
▶ 其它工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5170861
▶ 商贸服务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8058688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新经济局大数据和网络安全处,60107256
▶ 其它规上服务业企业
经济运行局服务业发展处,69765063
摄影 郑毅
● 支持方向 1:
对获得贷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按央行同期(按当年 1 月 1 日计)贷款基准利率和实际发生担保费的50%,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获得成都高新区政策性贷款的企业,最高补贴金额提高到 30 万元。对以债券融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按央行同期(按当年 1 月 1 日计)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给予最高100 万元补贴。对以租赁融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给予企业最高 30 万元补贴。对获得专业股权投资机构 100 万元以上股权投资的中小微企业,按融资金额的 5%,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在境外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过程中,境外上市主体获得股权融资并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注入区内运营主体或可变利益实体(VIE)的,按注入金额的 5%,给予区内运营主体或可变利益实体(VIE)最高 100 万元奖励。企业购买重点引导类科技保险险种,按实际保费支出的 40%,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购买一般引导类科技保险险种,按实际保费支出的 20%,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每年将向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总量排名 5 位的金融机构,作为政府性存款投放的主要对象。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67672972
支持方向 1:
对以境内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为目的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提交境内上市申请被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奖励。对在境内成功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按成都高新区内主体融资到位资金的 1%,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按转增股本金额的 3%,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按员工所获得股权对应净资产价值的10%,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对引入战略投资者后营收或利润增长 30%以上的企业,最高按利润增量的 1.5%予以奖励。上市企业以增发股票方式进行再融资的,按募集资金投放到成都高新区项目金额的 1%给予最高300 万元奖励。对在成都高新区进行限售股减持的个人或有限合伙企业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其获利金额的 2%给予奖励。 【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财政金融局金融发展处,67672972
● 支持方向 1:
上一年度信息化提升改造投入达 100 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5170861
● 支持方向 2:
制造业企业于申报截止日前完成验收且固定资产投入达500 万元以上的智能化改造等技改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入的 5%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5170861
● 支持方向 3:
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且单位综合能耗同比下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用能量每下降 1 吨标准煤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50 万元用能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87359455
● 支持方向 4:
1.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废水或废气)做到达标排放后,通过自主提标改造,相应污染物主要指标排放浓度提高一个排放标准等级及以上;3. 具有环保相应职能的机构和专职人员,按要求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5%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生态环境城管局生态环境管理处,85173719
● 支持方向 5:
上年度获得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及进入国家或省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以及绿色供应链目录的企业1. 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称号的企业,每家企业每个称号奖励 100 万元。2. 对进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目录的企业,每家企业每进入一类目录奖励 40 万元。3. 对进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目录的企业,每家企业每进入一类目录奖励 20 万元。【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经济运行局经济和信息化处 ,85170861
● 支持方向 1:
1. 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审核、通过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验收、接入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或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 企业 2017 年 10 月 14 日以后完成上述工作,且未享受过成都高新区同类项目支持。1. 对初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给予最高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10 万元;其它企业奖励 3 万元。上述企业在按期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的分别给予 5 万元、1.5 万元。2. 企业通过职业卫生管理示范单位验收的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接入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的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初次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奖励。【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处,82829757
● 支持方向 2: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已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企业。对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的企业,按年度已支付保险费的 60%给予单次最高 20 万元的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85153124
● 支持方向 3: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企业以固定资产投入实施安全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购置和对设施、设备、装置安全性进行检测的费用(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或根据其它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购置的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检测)合计投入金额(不含税)达 10 万元以上的。按照项目投入的 5%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 】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处,85339312
下载申请表及查看各项申报所需申请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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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成都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严沁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