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相关信息征集的通知
2019年12月13日

各相关企业:

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适应、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按照省、市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科技和人才工作局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已于11月召开2020年高企认定动员会。为进一步针对企业需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相关服务工作,现开展2020年高企培育及认定相关企业信息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2020年拟首次参加高企认定的高企培育企业,高企培育企业条件为:

1、在高新区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税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并按时交纳各类统计报表,且2008年至今从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2020年高企证书到期需重新认定及其他需重新认定的企业。

二、征集信息采集

请符合条件的各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17:00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微信扫描二维码采集信息)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相关咨询:科技和人才工作局科技处

联系电话:63911986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