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新经济示范企业……9个项目等你申报!
2021年03月19日

近期,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出台了系列项目申报信息及最新政策,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查看并抓紧时间申报。部分项目申报期临近结束,请尽快提交资料。

01

关于征集2021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通知

 ·  征集范围

      申报新经济示范要求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产业生态和提升发展能级成效明显,对培育壮大新动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制造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 申报条件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特征明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对推动构建“5+1”现代工业体系,促进我省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符合2021年四川省新经济领域重点方向(见附件1)。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创新能力强,技术领先或市场潜力较大。 
  (四)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已具备场景化应用条件或已开展市场推广。 
  (五)企业上年度新经济相关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增速不低于15%,占企业同期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减免部分需另行备注,可以合并计算)。 
  (六)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环保有关规定,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 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 受理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创新与设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2

· 支持重点 

1、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补助

2、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3、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 截止时间

       2021年3月30日前


· 受理部门

      市经信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03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

· 评价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

      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3、符合第一条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申请时间

      2021年10月20日前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关于征集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04

· 征集范围

        按照《成都市新经济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版)》(详见附件2)分类,拟征集项目应属于数字经济产业、智能经济产业、绿色经济产业、创意经济产业、流量经济产业、共享经济产业等六大新经济产业相关行业,重点征集大数据+、人工智能+、5G+、供应链+、清洁能源+、区块链等新经济领域及我区各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领域的企业。


· 项目条件

        根据《成都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详见附件4)要求,所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需具备高价值、高潜力、高成长性,并取得过市场化投资机构投资的天使轮或A轮后企业;
    (二)符合成都市新经济发展方向,工商、税收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或虽然注册在区外但实施投资后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实体机构的企业;
    (三)重点推荐纳入成都市新经济“双百工程”“新经济500强”“场景实验室”及其他新经济评价体系的企业。


· 申报时间

        本项目征集为长期性、常规性工作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19号天府软件园C1栋)



05

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

 · 征集范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现将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1〕W-110号)转发。请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8日12:00前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中心



2021年“壮大贷”贴息、“抗疫贷”贴息及担保费补贴、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申报

06

· 征集范围


      “壮大贷”贴息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2020年实际支付的利息中,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


      “抗疫贷”贴息及担保费补贴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对2020年4月17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实际支付的利息中,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比例给予贴息。按照不超过贷款金额的 0.5%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支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补助项目: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担保机构对我市中小企业形成的贷款担保代偿费用(扣除反担保物变现额和代偿回收额),按最高15%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9日前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07

2021年四川省工业质量标杆申报

· 征集范围

       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和绿色食品为主体的“5+5+1”现代产业体系相关领域。


· 申报时间

      2021年3月22日17:00前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企业服务中心



2021年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中考加分

08

· 征集范围

(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12个月及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

(二)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境)外连续生活12个月及以上。合理的假期及短期回家探亲可视为国(境)外连续生活时间。只有短期出境进行探亲、参加旅游等情况的不纳入加分范围。留学回国人员的继子女,需亲属关系存续至少一年且满足其它随归条件。


· 申报时间

      2021年4月30日前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9

成都市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

· 征集范围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2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成都市科技局《关于成都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成都高新区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及认定相关工作。


· 申报时间

  第一批:5月17日—6月17日。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7:00。

第二批:8月2日—9月15日。企业先进行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3日17:00,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17:00。


· 受理部门

      成都高新区科技人才局科技企业培育处


(来源:    成都高新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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