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届“五级联动”争创成都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工作开始啦!
2022年07月01日

经成都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2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三届“五级联动”争创成都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工作。

1

认定优秀的企业

按照最终认定分数,分别授予企业A级到5A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颁发证书、奖牌、获奖文件,对先进企业进行公示宣传。对积极参与评比的企业,在评选优秀企业及优秀企业代表各项活动中优先推荐。


2

参与方式

(一)申报

7月30日前,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上两年度工作自评报告、自评分值等申报材料(电子版),交到企业实际经营住所所在街道。

街道联系方式:

肖家河  85141569

芳草街  85153855

石羊     85323259

桂溪     86697480

合作     60236838

中和     67645847

西园     68533405


(二)审核

1.高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其上两年度内(2021年、2022年)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参加社会保险、有效信访投诉、有效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情况。

2.初审、核查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3.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书面审查、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推荐单位进行复审,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并对外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三)认定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依据审核结果进行认定。评价分值低于80分的不予授牌,80—90分的认定为A级,90(含)—100分的认定为AA级,并将认定结果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1.初次申报认定为A级或AA级的单位,授予A级模范单位或 AA级模范单位。

2.上一周期认定为A级或AA级的单位,两年管理期满后再次申报并认定为相同星级及以上的单位,在既有授牌星级基础上累加当次认定星级,再晋升一级授牌(最高为AAAAA级模范单位)。

3.上一周期认定为AA级,两年管理期满后再次申报并认定为A级的单位,在既有授牌星级基础上累加当次认定星级授牌(最高为AAAAA级模范单位)。

4.两年管理期满后未再次申报或再次申报但未达到A级的单位,取消模范单位资格。


3

企业加分和一票否决事项

参评企业可结合下列情形在按照评价标准计分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不高于20分的分值。

(一)制定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积极投身当地防疫工作,受到当地社区以上组织肯定的企业,可一次性加5分。

(二)已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的企业,可一次性加5分。

(三)积极参加薪酬调查的企业,可一次性加5分。

(四) 积极参加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的企业,可一次性加5分。

(五)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一票否决。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包括已由“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等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的违法失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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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标准


(来源:成都高新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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